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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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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2963什么是编号?

房屋财产分割

请问:双方婚前(2011年4月)购置一套房屋,总价230万元,杂费约15万元。

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首付时男方出资64万元,女方出资20万元,按揭161万元。

2011年5月开始还贷,均由男方承担,至2013年1月已还贷104万元(包括提前还贷2次),尚余按揭贷款约70万元。

双方于2012年12月登记结婚,其女方承担了房屋的装修(约30万元)。

现双方准备离婚,此房屋财产该如何分割?若男方想拥有此房产,该向女方支付多少钱?

咨询者:fa433785浙江
[咨询时间:2013-02-1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18 10:02
李保忠
协商解决。。
李云周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693689
积分:10745
]
回答时间:2013-02-18 10:11
李云周
   首先双方应就该房产的现值达成一致或者进行评估,然后根据双方出资所占的比例进行分割,男方如想取得产权应按照出资比例给予对方补偿。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3-02-18 11:29
殷国丰
平分,支付对方一半。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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