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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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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2913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我的姥爷是滕州市国税局的退休干部,早先单位集体盖房,我姥爷在国税局宿舍(滕州市春藤路166号)购买了一套单位住房宿舍,,当时买房时问他两个儿子都不要,最后我家要了,但是由于我当时资金紧张,基本上住房的款都是我姥爷出的(从月工资里面扣),单位是集体产权,由于现在房子升值,现在我舅舅也想要这套住房,但是我姥爷年纪大了(姥爷现在还健在),现在想写个遗嘱把这套住房给我,请问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fa433705山东
[咨询时间:2013-02-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朱剑华律师
[地区:江苏-无锡市
手机:13000000000
积分:1465
]
回答时间:2013-02-17 20:09
朱剑华
让你姥爷(夫妻俩)带上房屋权属证书和身份证去公证处立个遗嘱。等到将来他们过世后遗嘱生效。
朱剑华律师于 2013-02-17 20:1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3-02-17 23:42
殷国丰
应以遗嘱形式将您姥爷把这套住房给您的事宜约定清楚,以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隐患。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隐患,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遗嘱!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遗嘱起草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起草!QQ:386179688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18 06:05
李保忠
!应以遗嘱形式将您姥爷把这套住房给您的事宜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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