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姥爷(夫妻俩)带上房屋权属证书和身份证去公证处立个遗嘱。等到将来他们过世后遗嘱生效。
朱剑华律师于 2013-02-17 20:1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我的姥爷是滕州市国税局的退休干部,早先单位集体盖房,我姥爷在国税局宿舍(滕州市春藤路166号)购买了一套单位住房宿舍,,当时买房时问他两个儿子都不要,最后我家要了,但是由于我当时资金紧张,基本上住房的款都是我姥爷出的(从月工资里面扣),单位是集体产权,由于现在房子升值,现在我舅舅也想要这套住房,但是我姥爷年纪大了(姥爷现在还健在),现在想写个遗嘱把这套住房给我,请问应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