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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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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2694什么是编号?

强制性离婚

男方多次损害女方的利益,例如蓄意使女方离开工作,并多次使用家庭软暴力。

另外,男方曾在2005年有过外遇。另外,男方曾在2005年有过外遇但是现在男方不肯离婚,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

最好具体一点的。最好具体一点的或者说有什么法律支撑。最好具体一点的或者说有什么法律支撑谢谢了~。

咨询者:fa433325北京
[咨询时间:2013-02-16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段营欣律师
[地区:湖南-岳阳市
手机:18973070911
积分:616
]
回答时间:2013-02-16 09:25
段营欣
如果双方对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2-16 09:45
牛国荣
女方搜集男方过错的证据后,应起诉到法院离婚,同时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等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16 10:07
李保忠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2-16 10:13
魏国鹏
男方有外遇的,符合离婚的条件,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法律支撑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2-16 10:53
刘子若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或外遇的行为,构成严重婚姻过错,你可以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2-20 21:11
赵江涛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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