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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分开后男方冤枉女方 ,告女方偷卖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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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1809什么是编号?

非法同居,分开后男方冤枉女方 ,告女方偷卖项链

您好 ·现有一朋友·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处对象住在了一起 现在南方提出分手·之后在其中两人同意把一个项链卖了 但是现在男方不承认 非说我朋友把项链偷着卖的,还告我们盗窃罪 ,这种情况怎么办啊。

咨询者:fa431927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3-02-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05 10:16
李保忠
报案。。。。。
李云周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693689
积分:10745
]
回答时间:2013-02-05 10:17
李云周
如项链是男方赠与的,女方有权处置不是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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