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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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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71643什么是编号?

工程建筑

工程地点是洪江市托口新镇供销社大楼,工程于大约一年半年完工,本人是承包做工,不包材料于其他,现于双包老板和甲方老板结账,先前双包老板于本人结完帐,签字打了工资条。

第二天老板说数不对重新算,结果少算了5万,算完又签完字打了工资条。

今天就又要少给5万,其余的要我自己掏钱垫。今天就又要少给5万,其余的要我自己掏钱垫目前所有民工工资尚欠12万!请问律师现在我要怎么办??工程前后花了两年,现在自己还要垫钱发民工工资,法律可以给我保障吗??

补充说明:
现在镇劳动局解i决不了!镇劳动局也没办法了,民工又一直催工资,现在又什么办法可以不用等很久把这件事给解决了的吗?
咨询者:fa431644湖南
[咨询时间:2013-02-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03 22:09
李保忠
可以给你保障的。。。
李军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8673157235
积分:986
]
回答时间:2013-02-04 16:58
李军
可以的,关键是你当时是那么结算的,他的财产情况是什么,请赶快来电话详细说明情况,帮你采取法律途径,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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