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要拆迁,政策草稿规定有宅基地补偿和户口所在人有个每人40平米的免费房屋给予。
但是草稿规定说户口在村里但事业编制的和公务员以及国有大型企业的不能得到每人40平米的补偿。
我想问,我户口一直在村里,但我是事业编制的在外工作,他说不能享受。
这个规定我觉得不合理,如何从法律上给予我支持,我是否能得到这个40平米房的给予。
他这个规定是否合法。他这个规定是否合法这个规定我想是村里和政府定的,应该主要是村里定的。
牵扯到户口在村里但是有编制工作的人不多,也就3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