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骑自行车过马路,被汽车撞倒住院,认定书下来说是肇事者负主要责任,我们负次要责任,认定书法律依据是骑车横穿马路,所以我们负次要责任,但因为肇事者有保险可以报,所以他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我想问一下能付变更责任人,通过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可以变更承担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