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给债务人100万,债务人以种子抵押给我,并且还有三个人做了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到期无法还款,我进行了起诉,法院做了判决:债务人及担保人偿还本息及其费用。
但是债务人将抵押的种子卖了,债务人说只卖了10000多,并且用了,只退给我2000元。
但是种子至少值几十万。但是种子至少值几十万法院也不管,说我们没有做保全,他们也没有查封,所以不能拘留债务人,也不能向他们问责。
我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