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厂时让交2000元风险金,不交不给工资,辞职时说工作必须达5年以上才退押金。
合理吗? 我工资施行工分制,上12小时歇24小时,辞职当月我上了11个班,一分24.67元,只给了我840。
合理吗? 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