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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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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9988什么是编号?

未婚先孕

未婚先孕,因男方父母不同意,要求女方把孩子拿掉,如果女孩愿意拿掉孩子应该得到男方怎样的补偿?

咨询者:fa429079福建
[咨询时间:2013-01-23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1-23 20:23
魏国鹏
男方应该赔偿女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精神赔偿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3-01-23 21:55
陈奇斌
\应该赔偿女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精神赔偿金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3-01-24 05:17
刘潮生
可协商解决。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3-01-24 10:59
陈福猛
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以要求补偿。

其他的,暂未见依据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2-02 17:15
李保忠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男方应该赔偿女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精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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