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院将我的申诉刑事案件驳回,我有新的证据去省高院申诉再审,院长接见看了新证据录音录像,两个月后答复是:驳回案件不再复查。
法律上哪有这一规定?是高院在弄虚作假吧?最高检察院将我的控告材料转到甘肃省高检申诉抗诉,控告,他们收了材料不给结果,独吞了我的材料,怎么办?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接见人说驳回不能立案,要省高院裁定,可省高院不给裁定?谁在说谎?请法律人帮助回答。
具体内容甘肃天水麦积区检察院逼供陷害教师的冤案,百度看看,是法权勾结故意制造的冤案抓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