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我被丈夫殴打住院1个月,导致眼睛黄斑出血,出院后一直住在母亲家,2013年1月我回自己家取衣服,撞见丈夫和其他女人在家,我们有一个2岁半的儿子,我的眼睛准备做伤残鉴定,我现在准备离婚,请问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孩子的抚养权我能得到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