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约定办理。
您好,我最近通过一家中介所转让期房一套,经中介方联系到买方后,在没有交易前,卖方、买方和中介三方草拟一份协议,但只有中介一方签字。
请问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为约束买卖双方,买方交定金两千元,卖方交购房合同书一份,均由中介方保管。
双方约定,若卖方违约,则赔付买方双倍违约金。
后因房产开发商原因,无法过户,导致交易失败。
请问现在卖方是否要赔付双倍违约金?
另外,中介方以不归还购房合同书为要挟,要求卖方支付中介费一千元(之前卖方和中介方口头约定交易成功后支付中介费)。
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