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速度快、效果好;您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需花一定时日。
工资应发放到解除劳动合同日止。
既然交接已由相关负责人签收,无理由克扣工资。。。
工资应发放到解除劳动合同日止。
既然交接已由相关负责人签收,无理由克扣工资。。。
您好!我在我们公工作了9个月左右,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今年6月份填写完书面离职文件且接收人及相关负责人已签字交由公司代理人,现在公司以没有办理交接为由不发放工资。因为这份工资对我来说有急用。我想请教一下我该怎么办?请您帮帮我好吗?谢谢!!
还有离职交接时间段,公司人事答应给予这时段的工资,我可以拿到这段时间的工资吗?
交接已由接收人及相关负责人签字,会不会有可能编造对我不利的未交接完善的理由克扣我的工资呢?
此事急待解决,希望好心律师给予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