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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婚前财产受法律保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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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934什么是编号?

此类婚前财产受法律保护么?

我父母于2001年离婚,离婚时在民政局将所有土地,财产均归我所有。

但是土地一直还是由我父亲耕种。但是土地一直还是由我父亲耕种2002年我父亲认识一女人,两人将其中100亩土地栽种树木改为林带地,2002年年底我父亲与该女人正式同居,至2004年两人办理了结婚证。

2009年两个人离婚,现女方向法庭申诉要求分割我50%的树木。

请问,她有权利要回么?

补充说明:
另外如果我要起诉我父亲和那个女人,要求他们支付我多年的租赁费,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么?只有我父亲的口头同意生效么
咨询者:fa124804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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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7-07 22:41
杨汉卿
没有权利,不是你父亲与其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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