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把我的信用卡透支了,卡是他给办的,虽然当时我没有填申请表也没有签字,但是银行曾打电话核实过,而且我也曾打电话申请过额度增加,但是我没有用过,银行现在找我,我带着孩子没工作根本无力偿还,我会承担刑事责任吗?(他是离婚前透支的)当时离婚的时候,协议书上曾写明,以我的名义办的信用卡都是前夫用的,所有责任由他承担,现在他跑了,找不到人,他自己也办了两张,如果他不回来了,银行会找我还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