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购房时,开发商口头承诺购房赠送地下储藏室的。
而且在商品房预定证明单中写了标准层、储藏室的面积、单价、金额。
但在购房总价额中只写了标准层的总额,没有储藏室的钱。
当时说的是该写的写,该赠送的赠送。当时说的是该写的写,该赠送的赠送后来开发商又改口说没说过。
要收储藏室的钱,后来开发商的说法是我买房时已不在优惠时段,不可能享受赠送优惠,但商品预定证明单中的总价款只含标准层,没有储藏室,从法律上讲是否可以默认此优惠包含在标准层的价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