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本是郑州市城中村北大街大队,前几年队领导集体给村民该办了农业户口,然后成立了河南紫鼎实业有限公司。
对外称股份公司,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股份被村里十一个领导瓜分,其中原村党委书记巴某就独占百分之四十八的股份。
请问他们这算不算是瓜分集体财产?现在村民集体要求他们重新分配股份被拒绝,想通过法律手段罢免他,请问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