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请问,我在做工程,领工程款,一部分领过的工程款签字了,一部分领过的工程款没签字,也有一部分工程款没领到
这些没领到的工程款公司不愿意给了,而我想领取我应该得到的工程款
关键是这部分没领到的工程款中,我所做的工程量及其工程质量都达标,公司也都认可了,也签字了,只是完成这些工程量应该得到的工程款为20万元这个东西没有签字,也没有书面协议,只有口头协议
那么 我该如何拿到这20万元我应该得到的工程款呢?
我是不是也可以不承认我领到的但没签字的工程款?
比如工程款一共100万元。。。我领取了80万元,但只有50万元是签字的
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说还欠我50万元的工程款?
而公司20万元都没给?
一折合 还是欠我工程款。。而且欠我工程款更多。
这样是不是比较有威慑力,然后我比较容易拿到我的工程款?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