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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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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8189什么是编号?

经济补偿金

我是2004年参加煤矿工作,2012年合同到期,单位给我结算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最后一年12个月平均工资的一个月工资来补偿,但是2008年以前是按照岗位工资算,说是2008年才有这样的规定。

这样应不应该?

咨询者:fa425710河南
[咨询时间:2013-01-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俞城峰律师
[地区:江西-抚州市
手机:
积分:2836
]
回答时间:2013-01-10 00:16
俞城峰
2008年以前也应当按照平均工资计算。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1-10 06:38
魏国鹏
不是这样的,工资的执行标准应该是一致的,不能实行差别待遇,2008年以前也是按照最后一年12个月平均工资的一个月工资来补偿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冯新广律师
[地区:河南-焦作市
手机:15939136468
积分:1242
]
回答时间:2013-01-11 18:57
冯新广
不应该,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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