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几年前离婚,因为孤独冷寂另外需要有人料理生活,想要再婚。
婚前父亲购置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是我父亲和我的名字,但还有一部分公积金贷款未还清,这个情况如果结婚了,按照还贷部分应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想问的是万一今后他们夫妻不和,女方提出还贷部分补偿,法律上是否得到支持?那么在婚前有何方法可以有效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