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国家赔偿 > 

精神损失费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68083什么是编号?

精神损失费

我被公交车撞了,导致小腿两处伤疤,一个二十多厘米长,一个大约鹅蛋那么大片的伤疤,如果想要精神损失费,根据法律规定应该要多少合适呢。

咨询者:fa425473吉林
[咨询时间:2013-01-0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3-01-09 10:19
赵英菊
精神损失费的多少,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自由裁量。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1-09 10:20
赵井燕
若构成残疾,则可以主张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级伤残一般在3000元至5000元。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