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朋友贷款做担保,同时还有担保公司担保,在银行担保合同上签字时,在不知情下在担保公司的反担保书上也签了字。
担保公司在为债务人代偿了债务后,向我追偿。担保公司在为债务人代偿了债务后,向我追偿这时,我仔细看了反担保书,其中载明系为借款人的“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了反担保,而担保公司实际代偿的是借款人的“个人经营贷款”(银行合同载明)。
请问这个反担保书是否有效?担保公司向我追偿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