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父母离婚,离婚时协议现有公司归时父子所有,没有明确写清各有多少(当时双方口头明确是各50%,因为母亲是把她那一份给儿子),现父亲反悔,找出当时注册公司时的出资证明,说母亲当时所持有的股权并没有50%,要求重新分割,请问这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