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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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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7072什么是编号?

农村宅基地纠纷

您好 我父母都是农村通县张家湾的人,于1980年过世,我在78年嫁到城里,成为居民户口。

老房就由哥哥居住,后来他又翻建 ,在2008年张家湾村旧村改造,共得3套房,和38万的宅基地补偿款,请问我是否有权利分得宅基地补偿款,谢谢。

咨询者:fa423294北京
[咨询时间:2012-12-30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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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2-12-30 19:23
李建成
已回复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12-30 20:31
赵江涛
有权利分得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2-12-30 21:19
曲延兴
这要看老房的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父母的名字,属于你父母的遗产,你有继承权。如果是你哥哥的名字,你无权继承。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12-31 11:02
牛国荣
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变更的情况下,获得的宅基地补偿款是遗产,你享有继承份额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12-31 20:34
刘子若
要看宅基地使用权证属于谁的名字,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的则属于父母的遗产,你可以依法主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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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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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2-12-31 21:45
邢珂铭
你户口迁出,宅基地若已经变更为你哥为使用人,则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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