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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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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6946什么是编号?

聚众斗殴

本人09年涉及一桩聚众斗殴案件,系从犯,我方5人致对方重伤脾脏切除。

除本人之外其余4人均判缓刑(最重判3缓4),因本人在外地法院未能传唤,故未曾宣判。

后从被判4人口中得知法院宣告本人进行网上追逃。

隔年才回到案发当地,判决后不论外地或是案发当地身份证一直都可以安全使用上网,坐火车,开房等...并未被追捕。

故有疑虑。故有疑虑是否网上追逃也分等级?事情相对不大?等级太低故而不屑追捕?网上追捕可有期限?如何才会被撤销?另。

本人现在案发当地,若要办理港澳通行证,会不会被查出案底继而自投罗网?如若现在被抓后果如何?

咨询者:fa423087广东
[咨询时间:2012-12-2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2-12-29 13:42
陈奇斌
会被查出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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