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与电信签订了3年合同,合同运行了一年,但我司不想用电信固定电话,想终止合同,合同内容:《总额优惠:1、通信费用小于500元,按400元收取;通信费用大于500,给予10%的优惠。
违约责任:今后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它,则甲方应返还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给予的合部优惠。
合同时间:2012.1.1--2015.12.31号》如果我司现在要取消合同,我司要负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