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合同因其中一人退出已撕毁,现无合伙协议。
a挪了10w去作为押金,这事a,b都知道,b向a要过几次收据(其实无收据),或叫写欠条a一直不同意。
现在急缺款,打算把那10w押金要回,可a说如果要不回,这事两人都是知道的,b也要承担10w里面的亏损。
我想请教下:b应该承担吗?如果承担该承担多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