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04年申请住房宅基地,09年村政府才把我们家的申请向土管所提交,原因是04年的时候村政府把我们家的申请给遗漏了,04年申请的那批早批复回来了,早已建完房,04年和09年建房政策有很大变动,这部份损失能向村政府追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