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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消除重点监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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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5940什么是编号?

如何消除重点监管人员

本人04年8月因打架被判10个月有期徒刑于05年6月释放。

因工作在广西本省出差用本人身份证登记酒店入住没事。

最近到广东出差登记入住,不久后被当地派出所带回所内询问,说我的身份证登记后就自动报警,属于重点人员要带回所里。

本人自处理到现在已经有7年半了,我应该怎么消除这种重点监管人员,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可循,谢谢。

咨询者:fa421082广西
[咨询时间:2012-12-2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朱吉江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265313181
积分:14884
]
回答时间:2012-12-21 13:35
朱吉江
重点监管人员是公安内部规定,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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