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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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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5819什么是编号?

人身损害赔偿

我的哥哥在一建筑工地送建筑材料,挣个运费,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有人可以证明。

本月13号早上由于工地有个大斜坡,路滑,导致发生事故,人当场死亡。

到现在工地相关负责人也没有出面解决,当地政府还在互相推诿。

我的哥哥还有2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我的哥哥还有2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请问责任如何界定?如果诉诸法律,可以按照哪些条款申请哪些权利?

咨询者:fa420818河南
[咨询时间:2012-12-2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林亨康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5659772257
积分:140
]
回答时间:2012-12-20 16:37
林亨康
去法院起诉吧,要求赔偿,只有这条路可走了,关键在于这个是不是人身损害,如果是的话,你哥哥这边负多大责任,对方负多大责任,这都要明确,是什么原因引起事故发生的,这都要明确,如果是人身损害的话,那赔的项目就多了,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之类的都可以要求的,建议找律师吧。
冯新广律师
[地区:河南-焦作市
手机:15939136468
积分:1242
]
回答时间:2012-12-22 16:24
冯新广
案情复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李攀飞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3837084210
积分:1078
]
回答时间:2012-12-25 11:37
李攀飞
你哥哥争的是运费,属于运输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要工地方承担责任是相当困难的,建议委托律师帮你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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