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现在是一名在中央企业工作17年的员工,因个人发展受限,想调入另一家地方上市国企和政府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担任中层管理岗位,请问是需要先辞职,在与新单位签订合同,还是新单位发商调函,原单位同意放行转移人事档案,如果是辞职的话存在什么风险?请予以解答,深表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