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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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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5217什么是编号?

居民权益受损

您好!我是一个小镇居民,两年前买了楼房,最近小区物业公司将小区院内空地划了车位,通知业主出钱租用,否则不准许未租车位车辆进入院内。

请问,小区内的空地(包括楼前后左右)应该属业主们共享之地,物业这样做是否侵犯业主的利益?

咨询者:fa419577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2-12-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2-12-16 16:41
李雪梅
如果小区在开建之初的工程规划中没有规划车位,那么物业现在的做法就是在侵犯业主共有权。
顾洪祥律师
[地区:内蒙古-通辽市
手机:13847531848
积分:172
]
回答时间:2012-12-24 19:03
顾洪祥
小区院内空地属业主共有,应由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决定如何使用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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