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未缴纳,你离职后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办理。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12年4月入职到一家新公司,这期间由于公司经营出现状况要裁员,在2012年11月时被辞退,在公司已经超过了六个月工作时间,但是公司一直没让转正,也没有交社保医保那些。现在已经办了离职手续离开了公司。请问:
1.过了两个多星期时间能否要求公司补交2012年4月到11月的社保?如果公司不补交,我该怎么办?
2.现在能否要求公司给予辞退的经济补偿,如果有补偿应该怎么补偿?
3.我的户口不在武汉本地,能否到社保中心自己补交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