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个房产纠纷问题。我去年购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是卖方还未取得房产证,卖方说可以直接更名到我户下,所以合同上已经写明过户费由我承担。但是后来房产证下来后,户名还是他,因此按照规定,税费应当各自承担,但是卖方不同意。我应该怎么办?
我的购房合同时间在房产证颁证时间之前,时隔近一年。
因为税费没有各自承担,之前协商会让步两万,但后来反悔,购房价格也高出十几万,所以现在就是在过户上存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