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范有精神病的小伙子在中午午睡时间到我们门市内把刀取走然后去杀死一个人,在拿刀的时候我们的人员在店内休息,没有听到来拿刀的动静。
现在死亡者家属通过法律控告我们犯有刑事连带责任。
请问。请问我们是否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