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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私自挖用农村人口地做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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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4629什么是编号?

村干部私自挖用农村人口地做宅基

我是陕西旬邑人,村干部私自挖用农村人口地做宅基,未取得我家人同意也没出示任何政府公文就挖了一亩地,我家人想去村主任家讨个说法,却被村主任打了。

我想问问他这种私自挖别人土地做法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土地赔偿应该怎样计算,还有打人的事情该怎么解决,非常感谢。

补充说明:
他们提出只给1000元补偿,期限是5年。我们觉得不合理,就想按照国家标准索要赔偿,找他理论,但是他二话不说就动手了,结果还出去给别人说我们家人打了他,还有他们家人是我们县长,仗势欺人之徒,在我们村横行霸道,欺负村民是经常的事,我担心去告他告不下来,我们村之前有人就告过他。
咨询者:fa418460陕西
[咨询时间: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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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2-12 20:30
魏国鹏
这种私自挖别人土地做法是属于违法的,你有权要求按照征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赔偿,打人的事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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