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本村委员会一致同意与乙方签约(转让协议),将土地转让给乙方使用,
乙方有县级国土局审批证批下来的(工业用地)证明,给村委会补偿点转让金,由乙方依法使用。
我想理解一下(转让与买卖这两项哪个合法)转让协议有法律效益吗???如果有我们应注意注明什么事宜???谢谢各位律师解答!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