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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校和同学打闹造成左锁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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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4504什么是编号?

儿子在校和同学打闹造成左锁骨骨折

我儿子现年13岁,在读县中学初三,于12.7号,午饭后在学校操场和同学打闹草成左锁骨骨折,请问学校和对方学生应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咨询者:fa418196重庆
[咨询时间:2012-12-1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尹兰英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5111339840
积分:7652
]
回答时间:2012-12-12 09:16
尹兰英
对方学生家长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至于学校,是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12-12 17:12
殷国丰
学校无责任。您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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