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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人为损坏下水管道 把我家地板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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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4194什么是编号?

楼上人为损坏下水管道 把我家地板泡了

楼上人为损坏下水管道 把我家地板泡了 由于新房没入住 所以没来得及查看 导致泡的地板都废了 现在楼上推卸责任 还说折旧 我都没住 哪里的折旧?请问这个事怎么划分责任 而且他是租户 上面住了20多人 业主也说自己没责任。

咨询者:fa417539天津
[咨询时间:2012-12-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12-09 21:32
刘子若
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进行赔偿。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2-12-10 11:37
张鹏
就因此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可要求对方赔偿。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起诉对方。但需要举证证明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2-12-10 18:28
齐志龙
可以要求房屋所有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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