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多年,只留下一处房产,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已经出嫁,只有儿子结婚后还和父母一起生活,四个子女都尽了赡养义务,父母去世后儿子擅自把老宅改成了自己的名字,父母没有留下遗嘱,老宅没有翻盖只是接了二层,女儿虽然已经出嫁但户口仍然留在老宅没有牵走,现在面临着拆迁,请问房屋里有女儿的份额吗?如果走法律程序女儿们能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