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们不能以不解决前面的问题而不交物业费,地下室补淹,是谁的责任就应找谁,无法协商解决,应到法院起诉,而不应采取以违法对抗违法。
在今年的7月份,一场大雨,将我家的地下室淹了有一米深,给我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连同我们这栋楼很多家的地下室被淹。连同我们这栋楼很多家的地下室被淹原因是,歌华有限在我们的楼里穿线,施工完成后,没有将封口封好,造成由线眼进水,地下室被淹。
我们找到物业,无业说,是人力不可抗拒,不予以赔偿。
我们认为,是物业让歌华进入我们楼里的,是施工质量问题,不是天灾人祸。
这样,我们这栋楼的居民与他们理论,他们不予以理睬,无奈之下,我们只能采取不交物业费措施,现在,物业就派人,将我家的电表的供电线剪断,我家目前没有电,报修,让物业来修,他们不理,让等着。
我们找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来人看了,说,这他们解决不了。
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