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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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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3270什么是编号?

免责声明

我单位要赠送另一单位一部车,但是车牌是我单位的(不宜履行过户手续)。

如果我单位与对方签订一份捐赠协议并附一份免责声明,目的是该车以后发生的一切行为(包括转让或者出现交通事故等)与我单位无关。

请问:这样的捐赠协议和免责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咨询者:fa415551安徽
[咨询时间:2012-12-02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敬伟律师
[地区:河北-唐山市
手机:13780530489
积分:849
]
回答时间:2012-12-02 18:56
陈敬伟
您好,唐山市交通事故律师陈敬伟为您服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该协议书和声明具有法律效力。车辆赠与后,受赠人作为车辆的真实所有者和车辆运营利益的支配者、享有者应该承担因肇事发生的赔偿责任。 我有个建议:免责声明是单方的,因此需要对方在声明上签字,比较麻烦。因此,建议您化繁为简,在赠与协议书中写明该车辆的风险负担问题即可,免责声明就不用写了。 欢迎您访问陈敬伟律师的网站并留言提问!
陈敬伟律师专业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继承、合同及侵权纠纷、各类经济纠纷、劳动争议

回答

1
路焜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1664295
积分:6316
]
回答时间:2012-12-02 17:00
路焜
原则上,对内有效对外无效。但根据新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车辆转让后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要转让人没有过错,则因该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由受让人承担,即由实际使用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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