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要赠送另一单位一部车,但是车牌是我单位的(不宜履行过户手续)。
如果我单位与对方签订一份捐赠协议并附一份免责声明,目的是该车以后发生的一切行为(包括转让或者出现交通事故等)与我单位无关。
请问:这样的捐赠协议和免责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