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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及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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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及子女抚养问题

你好,我想问问关于我和我妻子婚姻的相关问题:我和我妻子是09年10月1日结的婚,09年10月中旬生了一个女儿。

昨天,我妻子从她工作单位结算完她六月份工资之后就离家出走了,把几个月大的女儿独自留在家里不管,出走之前我们也没吵架或者做其他伤害对方的事情,出走也没跟我打招呼,也没告诉我她的去向,我现在也找不到她!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她出走或者万一以后在外面碰到什么问题我有没有责任?如果有,应该付哪些责任?怎么避免这些责任?如果她家人纠缠我让我负责的话,我该怎么办?还有就是我现在想离婚合不合适?如果离婚,应该去办哪些相关资料?怎么做我在离婚的时候才能占主动地位,避免不必要的责任纠纷和财物赔偿等!并且我想要女儿的抚养权,我一个人抚养女儿以后也不需要她出抚养费,但希望她和女儿脱离母女关系,也不希望她以后来打搅我女儿可不可以?希望专业律师能够给我相关的法律帮助和建议,也可以联系我手机:15068230715,或者约定面谈也行!谢谢!

咨询者:fa124248浙江
[咨询时间:2010-07-01
悬赏分:
解答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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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贺芳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011287622
积分:188
]
回答时间:2010-07-01 11:20
贺芳
您可以报警让警察去找您的妻子,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在合适的时间可以申请宣告您妻子失踪或者死亡。她如果在外面以您夫妻的名义借款或者进行其他交易,您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您的所有的诉求都需要建立在对您和您妻子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田晓峰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90176465
积分:2373
]
回答时间:2010-07-01 11:21
田晓峰
你妻子离家出走,于你无责任。建议你报失踪人口。如派出所有出具失踪证明,你可起诉离婚,但你不能剥夺你妻子对孩子的探视权。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7-01 12:37
程向云
您好,你应该及时向你的妻子家庭报告情况,帮助一起找人,报告政府、居委会、派出所报案等,多方查找。子女不满一岁,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特殊情况除外。离婚,你们的子女不能与你们夫妻脱离关系的,只是谁抚养的问题。
金占良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8710027319
积分:868
]
回答时间:2010-07-01 13:00
金占良
你好,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你依然要遵守夫妻之间的义务,并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告诉其家人妻子离家的事实,利用各种途径进行寻找,即使离婚,存在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但子女不与任何一方脱离关系。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7-01 13:27
魏国鹏
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式不可以解除的,但是你依法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7-01 18:36
熊世松
可起诉离婚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02 21:08
郭军
你好!

1、对于你妻子出走的事情你可以报警,要求警方协助寻找失踪人员。你尽到了报警义务并且通知女方家属,不应当承担女方出走的责任。
2、你可以起诉离婚,女方的行为可以确定夫妻感情已破裂。
3、你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归你,根据女方的行为,法院应该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
4、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无法解除的,因此你无法解除其母女关系。并且即使离婚后女方对孩子的探望权时受法律保护的,你是无法阻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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