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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一工地主任私分本人两个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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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2703什么是编号?

原单位一工地主任私分本人两个月奖金

本人九月份从一个单位换到另一个单位,在离开单位之前没有给单位说明,因为本人与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本人离开原单位后,工地主任以没人接替我的工作为由,找人帮忙整理了一下资料,就把我8月和9月份的奖金分掉了,总共4000多元人民币。

补充说明:
那请问,如果要起诉他们都需要哪些证据,大概说一下就好。
咨询者:lzlgzk河南
[咨询时间:2012-11-2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11-28 11:29
殷国丰
涉嫌侵占罪,报警!可起诉要求退还!
李志刚律师
[地区:河南-许昌市
手机:13839031602
积分:14452
]
回答时间:2012-11-28 12:58
李志刚
可以举报对方
张煜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5537132712
积分:8420
]
回答时间:2012-11-30 10:00
张煜
可起诉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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