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因我是个法盲,有很多问题不懂,特向您咨询:我父为遗产被自己妹妹侵吞一案告到法院,在法院开庭时起了纠纷,休息时双方有些拉扯,却并没有谁受伤,不想却被被告告到派出所,派出所要求我父赔偿被告200元,说被告的脸肿了。
请问,这两百元该我父亲赔吗?另外,在法院门口,被告的儿子大声的出言谩骂我父,还朝我父的头上吐了很多的痰,(我父是残疾人,有国家发的一级伤残鉴定书)所以无力反抗,请问,我们能以什么形式报案呢?麻烦您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