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四名歹徒故意伤害致轻伤,刑事附带民事到法院起诉,有公安提供的相关案件卷宗和犯罪嫌疑人的祥细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立案后说有两人找不到劝我撤诉,说我如果不撤诉也不会有结果,我只好写了申请书撤诉。
请问律师:1、法官劝我撤诉有法律依据吗?2、我撤诉后可以起诉另外两人吗?在时间上有什么规定吗?3、起诉书不可以送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