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义务保证你财产的安全,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单位对你承担赔偿责任。
在公司宿舍丢失了台笔记本电脑,价值3000元左右。
经咨询同住的所有人,都说没拿后,选择报警并已做书面的记录。
现在,事情过去一年多了,我综合各种情况,可以十分的肯定的是,是公司本部门的一个领导给拿走的。
推理和判断就不详述。推理和判断就不详述公司宿舍离公司不远,一定是在我上班的时间,这个领导跑到我的宿舍,他的权利很大,拿宿舍的钥匙很容易。
我跟这个领导,有矛盾。我跟这个领导,有矛盾我发现丢失电脑,是在我办理离职手续的前3-5天,是这个领导逼我离职的。
这个领导是一个比较恐布的人,50岁左右,是单位的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脾气火暴,很吓人。
因为他怀疑我偷了公司内部的电子文件,但事实上,我并没有。
之前也不敢去询问。之前也不敢去询问现在,综合各种情况,以我本人的分析,可以肯定,毫无疑问,这是这个人了,但我目前一点证据也没有。
我是否可以要求派出所民警挽留他24小时并进行询问?当时,派出所给我的报警证明文件已丢失,找不到了,我是否可以亲自到派出所要求民警处理我之前的报案?经网上查询相关的案例,我最多只能带上录音笔去当面问他。
请问,我应该如何提问。请问,我应该如何提问除了这条路,我是否还有其他的办法可以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