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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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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2128什么是编号?

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管理问题

pe是任何类型的公司及个人可以发起设立的吗?

pe(有限合伙型)募集了资金后,管理人一定要股权投资基金类型的公司吗?其他自然人或者非股权投资基金类公司可以作为基金管理人吗?

咨询者:linker8云南
[咨询时间:2012-11-2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胡凯云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916286522
积分:1219
]
回答时间:2012-11-25 11:27
胡凯云
PE一般不采用发起设立,多采用的是增资扩股或者是转让股权方式。发起设立人数不得超过200人,投资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能够识别风险,有一定年限的投资经验。
基金管理人并不一定是股权类投资基金公司,但是需要符合合伙制私募股权法律规定,有人数及资格等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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