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年,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秘密住房,受害方当时知道此房产的一点线索,但因对方为隐瞒财产一直未办产权证,无法取证,于是向法院递交了调查申请。
但法院尚未调查取证,双方就经法院调解离婚了。
此事不了了之。此事不了了之现在3年后受害方终于查到了该房产的产权登记,请问还能主张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吗?此事有期限吗?